助企服提供免费商标查询,商标注册申请,专利注册申请,版权登记申请等知产服务.

  • 打开微信扫一扫,
    您还可以在这里找到我们哟

    关注我们

  • 您现在的位置: 助企服 > 知产百科 > 知识产权案例 > “梦芝洁”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梦芝洁”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4-16

      异议人: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创博律师事务所

      被异议人:朱义东

      异议人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朱义东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670期《商标公告》第38369118号“梦芝洁”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梦芝洁”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类“除臭皂;漂白水;清洁制剂”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5159934号“梦洁MENDALE及图”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类“抛光制剂;研磨剂;香料”等。双方商标指定使用部分商品功能用途、消费渠道基本相同,属于类似商品。但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具有一定差异,未构成近似商标。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虽然异议人注册并使用在“床上用品”商品上的“梦洁”商标曾获《商标法》第十三条保护,但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商标赖以知名的商品关联度较低,且双方商标存在一定区别,二者共存使用一般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应不会产生误导公众的后果,也不会对异议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抄袭、摹仿其在先商标以及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侵犯其在先商号权等证据不足,我局不予支持。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38369118号“梦芝洁”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扫二维码与知产客服沟通

    我们在微信上24小时期待你的声音
    解答: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知识产权等

    更多知识产权问题,大家可以拨打客服热线13011591625咨询。

    便捷链接:商标注册查询 商标注册 软件版权登记 专利申请 商标转让 小程序开发 云服务器 企业网站建设

    本文来源:“梦芝洁”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版权说明:上述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助企服意见,不承当任何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 67884821@qq.com 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免费查询商标-助企服

    知识产权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