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轨穿楼商标缺乏显著性,
注册申请被拒
重庆一直是全国人民喜爱旅游重点地区,不论是奇特的山区地形还是热辣的美食,都是大家心中对重庆的向往。当然了,最为有名的还属传说中的那个“停靠在8楼的二路汽车”——重庆轨道交通2号线上的李子坝站。
轻轨穿楼的景象,放眼全球都是不多见的。去重庆旅游,这里已经变成了人们必去的景点之一。不仅周末和节假日,即使平时上班时间,也有不少游客拿起相机、手机,定格下“轻轨穿楼“的震撼画面。
轻轨穿楼对于李子坝来讲有着很强的代表性,和很强的知名度,随着人们对商标重视的加强,“轻轨穿楼”商标的意义与价值也得到了认可。
重庆李子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看到了其中的商机,也申请了4件名为“轻轨穿楼”的商标。只是无一件成功注册。
知识产权局给出的解释如下:申请商标“轻轨穿楼”由纯汉字组成,其中“轻轨穿楼”是重庆地铁“李子坝站”独有的一种特殊的建筑形式,使用在运输等服务上,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已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已取得可注册性。
显著性是判断商标能否注册的重要标准
显著性是指商标所具有的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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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重庆特色“轻轨穿楼”商标注册被拒,显著性不足是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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