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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和商标申请不予受理的区别是什么?
一、各自的定义
商标驳回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过商标局的审查,有违反商标法相关条例等不予注册,商标局将会驳回该商标申请,如果申请人对于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复审。
商标不予受理是指商标在递交申请后,申请材料不全或者是不符合规定而被不予受理。
二、各自的审查对象
商标被驳回主要是因为自身不满足核准注册的条件,而商标审查时是针对于商标本身审查。而商标申请不予受理是因为商标材料的问题,这属于形式阶段,商标审查的对象是针对于申请书和商标形式。
三、下发的文件不同
一般商标在递交申请后,收到的第一份文件应该是: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或者是不予受理通知书。如果商标资料正确并符合规定,将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如果资料不全,要求申请人补正的,会下发商标补正通知书,如果是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会直接下发不予受理通知书。而商标被驳回的时候,就只有商标驳回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