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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注册商标获得保护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1、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的有欺骗性、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等情形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
《商标法》第六条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2、必须先于冲突权利使用
未注册商标必须先于冲突权利已经在中国境内作为商标使用,才能获得上述法律条款的保护和针对冲突权利的对抗效力,否则,在后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不论其知名度有多高都无法获得法律的保护。
3、必须满足接触或者知名度要件
所谓接触是指与未注册商标使用人有权利冲突的一方曾接触过未注册商标,知晓该未注册商标的存在。
而知名度要件决定了未注册商标获得保护的可能性和程度。知名度越高,获得的保护力度越强,当未注册商标的知名程度达到驰名的程度时,就相当于具有注册商标的保护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