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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注意哪些事项?
1、用于两种相近商品的商标,不可独立转让
商标注册中特定该商标可用于两种之上的商品时,假如他们归属于相近商品则应所有转让。
2、许可别人应用的商标不可随便转让
商标注册人已许可别人应用的商标,在许可期限内如将其商标专利权转让给第三人,务必征求被许可人的愿意;而且只有在消除原应用许可合同书后,才可以申请办理转让申请注册。
3、转让申请注册商标未执行法定条件的,其转让失效
商标权转让归属于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其个人行为的创立须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被告方自主转让申请注册商标,应视作失效,商标局可勒令被告方期限纠正或是撤消其申请注册商标。
4、协同商标不可以切分转让
协同商标是同一商标任何人根据运营必须而应用的系列产品商标,它具备标识类似特点。假如容许将协同商标中的某一个独立转让,也会产生2个商标任何人在同一种商品上应用类似商标的状况,导致商品来源于搞混,丧失保护商标专有权的意义。
因此,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