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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器商标注册应该属于第几类商标?
第十五类乐器、乐器辅助用品及配件,第十五类主要包括乐器及其部件和附件。
本类尤其包括:机械乐器及其附件,
例如:手摇风琴,机械钢琴,机械钢琴用音量调节器,机器人鼓;
八音盒;电动和电子乐器;
乐器用弦、簧片、弦轴和踏板;
音叉,校音扳头;
弦乐器用松香;
在第十五类商标中,
1501组乐器;
1502组乐器辅助用品及配件两种组类。
如果想要注册乐器商标的话,可以选择第十五类商标注册。
第十五类商标注册主要分为查询分析、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和初审公告。首先是查询分析,需要在根据申请者提交的上表示申请信息进行查询,在查询分析过程中,主要是由相应的工商部门进行系统的查询商标是否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存在。其次是形式审查,需要三个月左右,主要的工作类型是审核申请商标者的商标注册资料和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而形式审查之候再进行实质审查,一般需要十八到三十个月左右,而商标法规定实质性审查期是九个月。然后是初审公告,一般是三个月,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允许商标注册,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审公告完成,直接领取商标注册证书 。